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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眉山药科职业学院单招考试内容分值及录取规则

2021-01-01来源:本站采编

一、考试内容与方式

1.考试内容

(1)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和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2)技能综合测试满分200分。由学校自主命题并实施,采用面试测评方式进行,主要形式有:①自我介绍;②现场问答;③文章阅读等三个部分。主要考察考生的个人素养、专业潜质、职业倾向、思辨能力、沟通能力、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3)特长类才艺展示:分类展示相关才艺,测试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

2.考试方式

(1)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技能综合测试

(2)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技能综合测试

(3)特长类考生:文化考试+技能综合测试+才艺展示

以上所有类别考生的总成绩=折算后的文化考试成绩+技能综合测试成绩。其中,折算后的文化考试成绩=语文成绩×100%+数学成绩×50%+英语成绩×50%,折算后的总分为400分。

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二、录取

(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普高特长类、中职特长类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划定录取控制线。未进行才艺展示或才艺展示不合格考生按普高类或中职类录取,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二)录取规则

专业优先,按照专业志愿,在所有符合条件并在录取分数控制线上的考生,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遇同分情况时,普高类和普高特长类考生则依据文化考试成绩比较,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则分别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中职类和中职特长类考生则依据技能综合测试成绩进行比较,若技能综合测试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考试中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学院招生就业处根据录取规则录取考生,并报学院单招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院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间自愿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及家长签署放弃本次录取的书面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现场交于学院招生就业处,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如有考生放弃录取,则在未录取的线上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补充录取。公示期满后我院将拟录取名单于2021年4月12日12:00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学院于6月底前统一寄发录取通知书。

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院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院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1年3月26日9:00-17:00向我院提交《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高职单招考试。

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且符合条件者,具备保送至高校深造的资格,即: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高职单招的应届中职毕业生可保送至学院相应的高职专业。

进一步了解相关院校:眉山药科职业学院(药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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