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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单招考试内容分值及录取规则

2021-01-01来源:本站采编


一、考试办法

(一)考试科目

我校高职单招考试由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组成,总分为500分。普高类考生、中职类考生报考参加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艺体特长类考生参加文化考试和特长测试。

1.文化考试总分300分,三科同堂分卷,考试科目及占比为语文(60%)、数学(20%)、英语(20%);

2.综合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总分200分;

3.特长测试考核总分为200分;

4.考生总成绩为文化考试成绩(占总成绩30%)+综合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特长测试考核)成绩(占总成绩70%)。

(二)考试内容

1.普高类考生参加文化考试及综合素质测试。

2.中职类考生参加文化考试及职业技能测试(含面试)。

3.艺体特长类考生进行文化考试和特长测试,测试采用现场测试方式进行,考生在考试时只能选择一个项目参加测试。

4.文化考试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试卷和中职类试卷,我校自行阅卷评分。

5.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由我校自主命题并进行测试及评分,采用现场考核和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仪态仪表、价值取向、语言沟通、逻辑思维、个人展示、职业倾向、专业基础及基本专业技能(中职类考生)等项目进行考察。

二、录取

(一)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生考试后成绩总体情况分类别划定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及总成绩的合格线。

(二)在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及总成绩均上线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类别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成绩总分相同,则按照填报专业依次比较考生文化成绩总分、语文、数学、英语成绩。

(四)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官方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我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则在未录取考生中择优补充录取。

(六)我校高职单招录取考生,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得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则可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统一考试,不影响其正常录取。

八、免试

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有关高等职业院校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1年3月27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附件)。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院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且符合条件者,具备保送至高校深造的资格,即: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高职单招的应届中职毕业生可保送至学院相应的高职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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