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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工业学院专升本选拔考核办法(2019年修订)

2020-02-28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专升本”工作有关文件,结合我校实 际,特制定“专升本”选拔考核办法。

一、 选拔基本条件

(一) 在校期间思想政治素质优良,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二) 学习成绩优秀。

(三) 身心健康。

同时符合以上三项条件的应届专科毕业学生方可申请参 加“专升本”选拔考试。

二、 计划单列及免试推荐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川普通高校大学生 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431号)要求,高职(专 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 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50%。

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 (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拟录取名单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 考试选拔

(一) 原则

1、 “专升本”工作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的有关精神,坚持 以生为本、公平公正、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按比例择 优录取。

2、 学生需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预录 取名单中的学生若存在不符合毕业条件而不能正常毕业的,则 取消其被预录取资格。

(二) 考生总成绩

1、考生总成绩=“专升本”考试平均成绩*70%+专科阶段

必修课程平均成绩*30%+奖励加分

(1)“专升本”考试平均成绩=“专升本”考试3门科目 成绩之和/3

(2 )专科阶段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学生专科阶段必修课程 成绩总和/学生专科阶段必修课程数量

(如学生某必修课程经过补考或重修通过,则该门课程成 绩统一按60分计算。)

(3)奖励加分=各奖励加分项总和

2、 所有成绩项以四舍五入法计小数点后两位。

3、 根据当年考试实际情况划定最低分数线,在最低分数 线的基础上根据各类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升本预录 名单。

4、 在考生总成绩相同情况下,“专升本”考试“考试科 目三”成绩高者优先;“专升本”考试“考试科目三”成绩相 同情况下,“专升本”考试“考试科目二”成绩高者优先;“专 升本”考试“考试科目三”、“考试科目二”成绩相同情况下,

“专升本”考试“考试科目一”成绩高者优先。考试科目分类 参见当年上传至我校官方网站上教务处“专升本专栏”下的《成 都工业学院“专升本”专业及考试科目对照表》。

(三)奖励加分办法

1、 考生各项奖励加分总和最高分不超过10分。

2、 考生专科在读期间获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排 名第一),给予奖励分3分;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 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给予奖励分3分;以上两者同时获 得者,不重复计算。

3、 凡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专科生在校期间,以就读院校 为第一完成单位且以考生本人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发明专利、实 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公开在核心期刊上 发表与专业相关的论文,按下表给予奖励分。项目1、项目2、

项目3、项目4奖励分值可同时获得;多次获得同一项奖励项 目,分值可累计。

序号

奖励项目名称

奖励分值

项目1

发明专利

4

项目2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

1

项目3

软件著作权

1

项目4

公开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 (核心期刊认定以《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北京大学出版社)为准)

2

4、凡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专科生在校期间,若通过以下 考试,按下表给予奖励分。项目1、项目2奖励分值不可同时 获得,以奖励分值高者计算。

序号

奖励项目

奖励分值

项目1

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4

1

项目2

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6

3

5、凡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专科生在校期间,若通过以下 考试,按下表给予奖励分。项目1、项目2奖励分值不可同时 获得,以奖励分值高者计算。

序号

奖励项目

奖励分值

项目1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

1

项目2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

3

6、凡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专科生在校期间,若参加下表 所列竞赛项目并获得奖励证书,则按照:国家级金奖(国家级 一等奖)4分,国家级银奖(国家级二等奖)2分,国家级铜 奖(国家级三等奖)1分给与奖励加分。

考生参加多种竞赛项目并获奖,可累计加分;多次参加同 种竞赛项目并获奖,按最高获奖级别加分,只记一次,不重复 加分;参加同种竞赛项目获得多种奖项,按最高获奖级别加分, 只记一次,不重复加分。

序号

竞赛名称

项目1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项目2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项目3

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项目4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项目5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项目6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邀请赛

项目7

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

项目8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项目9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项目10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项目11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项目12

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

项目13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项目14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项目15

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项目16

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项目17

“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

项目18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项目19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展示

项目20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RoboMaster

项目21

“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

项目22

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

项目23

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

项目24

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大学生组)

项目25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项目26

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

项目27

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

项目28

两岸新锐设计竞赛“华灿奖"

项目29

长江钢琴.全国高校钢琴大赛

项目30

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大数据挑战赛

项目31

世界技能大赛

项目32

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选拔赛

项目33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RoboTac

7、 凡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专科生在校期间,若参加中国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奖励证书,则按照:

国家级金奖(国家级一等奖)5分,国家级银奖(国家级二等 奖)3分,国家级铜奖(国家级三等奖)2分,省级一等奖1 分给与奖励加分。按最高获奖级别加分,只记一次,不重复加 分。

8、 以上奖励加分项目除“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 生”、英语四六级、全国计算机等级(非计算机专业)可提供 由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加盖公章的纸质证明材料外,其他奖励加 分项目均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我校将对奖励加分进行公示, 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对口学校材料由对口学校教务处负责审核,在学生所在学 校公示无异议后,将纸质证明材料加盖对口学校公章后报送成 都工业学院教务处备查。

(四)录取名额

1、根据四川省教育厅“专升本”的文件精神,录取名额 按照当年“专升本”专科专业毕业生总数的核准指标比例划定。 考试科目相同的专业按同一专业考试类别划定录取指标。

2、根据录取条件某专业考试类别有缺额指标,相应缺额 计划增补至其他报考人数多、考生成绩总分高的专业考试类 别。

四、其它事项

1、 未尽事宜以四川省教育厅当年“专升本”工作相关文 件为准。

2、 原《成都工业学院“专升本”选拔考核办法》(成工院 〔2018〕33号)废止。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成都工业

学院“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解释与实施。

成都工业学院 2019年4月2日

进一步了解相关院校:成都工业学院(成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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