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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四川中职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

2019-10-21来源:本站采编

录取工作在省招考委领导下,由省省教育考试院、市(州)招考办分别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式”的录取体制。

五年制高职、省属中职学校及跨市(州)招生的市(州)属学校录取新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市(州)属中职学校招收本市(州)考生,录取新生名单报市(州)招考办审批。

所有录取新生名单均需报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后,统一报省教育厅备案,凡未经省市(州)招生机构审批录取的新生,一律无效。

招收小学生和初中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招生学校划定,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的五年制高职类的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招考委统一划定。

乐山师范学院各联办校招收听力阻碍考生的单独招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由乐山师范学院,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因各市(州)中考科目及其总分满分值不尽相同,为规范管理,方便操作,规范分段统汁,便于排序录取,我省统一将报考艺体类五年制高职考生的中考总分满分设定为900分,总分满分不是900分的市(州),按900份对考生的中考成绩进行折算。

具体折算办法为:考生总分(含照项取如分)乘以900再除以本市(州)总分满分,折算结果(四舍五入)作为考生五年制高职艺体文化考试成绩。全省将统一折算后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作为划线依据。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考试成绩符合要求的情况下,一般按专业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非艺术体育类专业不得按照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考生。按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入

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体育类专业学习。

凡未参加专业、文化考试的学生,招生学校不得录取。

我省学校所录取的考生原则上应具有省内户籍。中职层次录取外省户籍考生的招生学校,应具有生

源户籍所在省的跨省招生资格。五年制高职层次录取的外省户籍考生,应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

子女报考条件。

中等职业学校跨省招生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向教育部申报当年跨省招生的招生计划并获得教育部的批准,《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跨省招生来源计划》中应有招生学校名称、生源所在省份及招生计划数。

(2)提交招生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生源所在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相关文件(公函)。省教育考试院对以上两件条件均不具备的跨省招生学校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随迁子女申请在我省参考试的,应向就读中学所在的县级招考办申请并提供父母的证明材料:

房产证(考生父母自有房产)或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暂(居)住证明;有关单位出具的合法

稳定职业证明(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证明、营业执照、劳动合同以及就读地认可的其他就业证明等任何一种证明),以及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在当地就读年限和取得学籍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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