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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成都东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2020-11-01来源:本站采编

一、总则

为做好我校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的通知》(川招考委〔2020〕55号)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成都东软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全称:成都东软学院

三、国标代码:12636四川省招生代码:5177

四、办学性质: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六、办学类型:民办高校

七、学制:基本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3-6年

八、毕业证书: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

九、学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青城山东软大道1号

十、报考对象

已参加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详见《关于印发〈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的通知》(川招考委〔2020〕55号)的有关规定)。

十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志愿填报、缴费、资格审查、现场确认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对外统一公布为准。(详见《关于印发〈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的通知》(川招考委〔2020〕55号)的有关规定)。

十二、收费标准

1.学费等收费项目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和办学收费许可的标准进行收费。如出现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考生遵循自愿原则进行缴纳。

2.退役军人学费8000元/年。学生入学后按现行规定享受学生资助。对于采取弹性学制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次数,享受助学贷款贴息政策的时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年限,原则上与基本学制学生相同。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的退役军人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负担。通过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和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补贴资格审核的考生可享受全额学费补贴。

3.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学费为8000元/年,如有补贴,以相关部门公布为准。

十三、入学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20年11月20日-11月22日12:00通过学校官网发布。

2.考试地点:成都东软学院(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青城山东软大道1号)。

3.文化考试:免考。

4.考试形式: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总分350分。

5.免试录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考生,经学院审核通过,可在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报名,并向学院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如发现考生对免试资格弄虚作假的,将按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并纳入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

十四、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录取原则。

2.录取时先录取已通过免试录取审核的考生,再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服从专业调剂(含录取期间申请调剂)的考生不设志愿分数级差,填报专业录满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4.录取同分情况录取规则:学校职业适应性测试分为三个测试环节,每个环节单独评分。如出现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同分情况,按照同分学员测试一单科成绩由高至低排序录取,如测试一同分,则按照测试二单科成绩由高至低排序录取,如测试一、测试二皆同分的情况下按照测试三单科成绩由高至低排序录取。

5.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6.各专业不限应试外语语种,但我院只提供英语语种教学。

7.各专业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8.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退档换录。

9.考生在录取期间需保持高考报名系统内所填联系方式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录取遗留问题责任自负。

十五、成绩查询

报考考生于2020年12月5日起登录学校网站,查询本人成绩或拟录取情况。

十六、新生入学

本次录取的新生,于2021年春季入学。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可向学校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十七、学习形式与教学总课时

教学形式为混合式学习方式,即线下线上相结合弹性制学习;学院原则上不提供在校住宿。教学总课时2500学时以上。

十八、学籍管理

学员应当按照学校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办理入学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学员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学员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成都东软学院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十九、其他事宜

(一)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本章程未尽事宜可登录学校网站查询,由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十、联系方式

(一)联系单位:成都东软学院

(二)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青城山东软大道1号

(三)咨询电话:028-64888023 64888024

(四)纪检监督电话:028-64888494

(五)学校网址:https://www.n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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