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升学参考指南

当前位置:首页 > 单招考试 > 招生简章 > 正文

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章程

2019-01-16来源:本站采编

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是一所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四川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和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为积极探索符合现代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高职招生考试评价机制,推进有利于素质教育和学生全面发展的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办法,引导普高和中职毕业生到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学习,以满足不同智能优势和潜质的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需要,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职业技能应用人才,经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批准,2019年我院将继续面向全省开展单独招生工作。为保证顺利完成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根据川招考委(2018)6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我院2019年单独招生章程。

一、组织保证

(一)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和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重大问题。

(二)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相关工作:

1.招生录取小组:牵头进行单独招生宣传,负责单独招生报名、考生信息核准、考生资格审查与信息公布、提交拟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与信息公布、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注册和复查。

2.文化考试小组:负责与省教育考试院联系,承担文化考试试卷的领取、运送、保密,准考证发放、编排考场、组织考试,以及阅卷、评分、汇总考试成绩等。

3.综合测试小组:负责各专业考生的面试和技能测试。包括题目设计、考核标准制定、工作流程设计、考试成绩统计。

4.后勤保障小组:负责报名考试期间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5.纪检监察小组:负责试卷安全、招生宣传及考试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察,督促建立和运行自我约束机制,加强过程监督,确保安全、有序、稳妥。

二、单独招生原则

(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程序规范、

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二)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

(三)学院教职工中凡有直系亲属报考者,该员工不得参与当年学院的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四)严格阳光高考,依法依规招生。

进一步规范考试招生行为,不得委托中介机构组织生源、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挂钩的辅导班或补习班,严禁买卖生源、严禁以不当方式争抢生源、严禁进行虚假宣传。

学院设立监督申诉电话,招生工作全过程要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执行高校招生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

三、单独招生计划共3300名,招生专业、学费标准、不同类别考生综合测试办法详见:

四、招生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2019年我院单独招生只招收四川省学籍考生。

报名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符合高考报名资格,未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并已经取得考生号的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高中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复员军人。

(三)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身心状况适合在校学习。。

(四)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各项信息,一经发现学生所填写内容与真实情况不符,则视为信息造假,我院可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点击查看更多内容

进一步了解相关院校: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标榜)

相关资讯

版权所有 © 蜀川攻考 SCGK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