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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5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政策

2025-05-26来源:本站采编

定向医学生定向委托培养全省乡镇卫生院培养定向医学本科生免缴学费和住宿费,享受一定的生活补助,毕业按协议入编入岗,具体政策如下:

—、培养计划

定向医学生招生属国家单列计划,实行单列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报考条件和录取办法均按国家规定执行。项目釆取定向委培的方式开展培养,即依托省内西南医科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川北医学院、成都医学院4所高校为全省乡镇卫生院培养定向医学本科生,培养专业为临床医学、中医学。2025年国家卫生健康委下达我省培养任务422名,其中临床医学336名,较前期报送数增加225名;中医学86名,较前期报送数增加13名。此方案下达培养任务414名,其中临床医学336名,中医学78名,新增任务数结合各地空编情况、前期上报需求等方面进行分配,新增任务数的补助资金,后续补齐。

二、招生录取

(一)招生条件

1. 参加四川省2025年普通高考并填报定向医学生志愿的学生。

2. 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 投档成绩达到我省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批次安排

定向医学生投档录取工作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B段进行。

(三)志愿设置与投档办法

我省定向医学生与国家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专项、省级公费师范生等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B段的本科招生高校(专业)一并设置3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第一轮志愿限本县合格考生填报本县计划。

投档时,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调档比例统一为100%。如有未完成计划,则通过公开征集志愿的方式补充生源。征集志愿对象为填报过定向医学生志愿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首次征集志愿限本市(州)合格考生填报本市(州)计划;第二次征集志愿起,全省合格考生均可填报。

每轮志愿投档过程中,线上生源不足时,均可在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降分投档。

定向医学生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7月1日17:00,未按此时间填报定向医学生志愿的考生将视为主动放弃,且不能参加定向医学生征集志愿的填报。

已录取考生一律不得退档或换录。

(四)资格审核

7月1日本科提前批志愿填报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上填报定向医学生志愿考生名单下发相关市(州)招考机构,各地按规定条件进行资格审核且须将考生户籍审核到县(市、区)。审核合格的考生名单由相关市(州)招考机构于7月6曰前报省教育考试院。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其定向医学生志愿无效,也不能填报定向医学生的征集志愿。

(五)协议签订

省卫生健康委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2025年定向医学生录取名单,按学生生源所在地逐级分发到市(州)和县(市)卫生健康委(局),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与被录取考生签订《2025年四川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及就业协议》(以下简称“培养就业协议”,另行制定)。培养协议签订按如下办法进行:

1. 编制岗位保障。各县(市、区)需按定向委培名额预留出相应编制和岗位,保证定向委培大学生毕业后有编可用。培养协议签订应遵循自愿原则,由县(市、区)卫生健康局作为协议签订主体与定向医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签订。

2. 本地生源优先。协议签订原则为本地生源优先,即按本县(市、区)生源、本市(州)生源、本省生源的先后顺序确定协议签订原则。

3. 高分优先。在遵循本地生源优先原则的前提下,再按照定向医学生高考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签订协议。

三、教学培养

1. 被录取学生签订协议后,由省卫生健康委将已签订培养就业协议的学生名单报送4所高校,已签订的学生须按照培养高校规定,完成入学报到、注册及相关事项。未签订培养就业协议的,高校不予受理报到注册,视为学生放弃入学资格。

2. 已签订培养就业协议的定向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调整专业,不得转学。由培养高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本校相关制度实施管理。培养高校根据规章制度,视学生学业及表现情况有权作出退学处理或开除学籍处分。

3. 培养高校根据临床医学、中医学普通本科学生培养目标,制定定向医学生培养方案。

4. 定向医学生免缴学费和住宿费,享受一定的生活补助,同时享有国家、省和培养学校规定的奖贷勤政策。

四、就业安排

1. 定向医学生完成高等医学教育本科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和考试考核合格者,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作为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

2. 定向医学生实行定向就业。2025年及以后新入学的定向生可在应届毕业当年报考户籍所在地省域内全科医学领域全曰制临床专硕或按照规定参加全科专业住培;完成硕士研究生教育或住培后,须按照协议约定到定向就业单位服务。各地可根据实际设置不少于6年的服务期,并与定向生就住培期间及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全曰制研究生或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作出约定。

3. 定向医学生毕业后,由培养高校将毕业生档案直接邮寄往定向县卫生健康局统一保管。定向医学生要履行协议,毕业后按规定到定向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报到。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在2个月内聘用到辖区内的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定向医学生所签订的医疗卫生机构需在规定时间内将定向医学生派往该生所考取的规培基地接受3年的全科专业规范化培训,县卫生健康局将就业安排情况报市(州)卫生健康委,市(州)卫生健康委汇总后报省卫生健康委备案。

五、经费保障

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统筹安排。学生免缴学费和住宿费,并享受一定的生活补助。中央财政按8000元/生/年标准补助学费,拨付给培养院校;省财政按照3000元/生/年生活标准,拨付给培养院校,由培养院校发放给学生本人。

说明:

上述信息经网络公开信息整理汇编,蜀川攻考提供信息之目的在于为考生提供更多的信息作为参考,最终数据以省教育考试院、各市教育局及相关院校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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