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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考试内容分值及录取规则

2022-03-06来源:本站采编

一、考试内容:

包括文化考试和技能综合测试两部分。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技能综合测试满分200分。

1.普高类考生及不参加技能考核的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性测试+面试。

职业能力倾向性测试主要考察考生职业倾向等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考试主要题目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和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面试采用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辨能力、沟通能力等综合素质。

2.参加技能考核的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专业基本知识测试+专业基本技能考核。

专业基本知识测试(应知)、专业基本技能考核(应会),请考生参考四川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专业类别考试大纲(2021 年版),网址 https://www.sceea.cn/Html/202111/Newsdetail_2306_1.html。

3.参加技能考核的考生包括:护理、助产、学前教育、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复合材料智能制造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美术教育、音乐教育等12个专业的中职类考生。特别说明:护理、助产2个专业的中职类考生专业技能考核以笔试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仍然为专业基本技能)。

4.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院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二、录取

(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划定录取控制线,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1.普高类考生:总成绩=文化成绩+技能综合测试成绩。

2.中职类考生:中职类考生按文化成绩45%、技能综合测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文化成绩*5/3*45%+技能综合测试成绩*5/2*55%。

(二)录取规则

1.学院根据各专业普高类和中职类的录取计划(扣减免试录取人数后的余额),按下列方法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1)各专业分类别(普高类、中职类)参考人数等于或大于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公布的招生计划数105%时,按公布计划数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四舍五入计算法则计算)

(2)各专业分类别(普高类、中职类)参考人数小于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公布的招生计划数105%,则依据该专业该类别参考人数硬淘汰5%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四舍五入计算法则计算)

2.专业招生计划的调整:

(1)学院在考生缴费后,根据各二级学院分专业、分类别的实际缴费人数,依据“当实际缴费人数小于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公布的招生计划数105%时,按该专业该类别实际缴费人数硬淘汰5%拟定录取人数后,余下的计划全部为该专业剩余招生计划数”的办法计算相应专业剩余计划数。(按四舍五入计算法则计算)

(2)各专业剩余计划数,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在本学院内其它计划不足的各类别和专业之间平衡调整使用;各二级学院内相关专业计划调整使用后仍有结余计划,直接转入该学院当年普招计划使用;各二级学院相互之间的计划不调整。

(3)经计划平衡调整后增加计划的专业,录取时仍须满足最低按实际缴费人数5%的硬淘汰率指标要求。

(4)调整后的专业招生计划于3月30日前在学院官网公布。

3.对成绩总分相同考生的淘汰和录取办法。所有考生分类别后成绩总分相同时,按依次比较文化总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排序的办法,从低到高淘汰,从高到低录取。

4.免试录取办法: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院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院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2年4 月2 日前向我院提交《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该表在2022年单独招生报名系统下载),同时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免试录取考生的招生计划,从录取的招生专业计划中扣减(最多不超过考生所报专业招生专业计划的10%)。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高职单招考试。

5.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拟录取考生名单,于2022年4 月8 日前在学院官网公示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确认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6.关于拟录考生放弃录取: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须在公示期内,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放弃录取书面手续。因考生放弃录取而产生的招生计划,一并转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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