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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单招考试内容分值及录取规则

2022-03-06来源:本站采编

一、考试内容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技能综合测试满分200分。

1.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综合素质面试)。

2.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综合素质面试)。

3.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总分200分。

考核要点

考核内容

总分

仪表仪容

仪表举止和基本素养

50

逻辑思维

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语言表达

50

职业倾向

专业认知、职业能力倾向和专业潜力

50

创新能力

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创业意识、创造能力

50

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二、录取

(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统一划定录取控制线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二)录取规则

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划定录取分数线。按照考生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面试(技能考核)相加之和作为考生录取依据,以考生类别分别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

若出现同分情况,则依次按语文、数学、综合素质面试(技能考核)、英语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定考生录取位次。

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计划类别和专业计划不平衡,学校可按照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平衡计划类别和专业计划。对服从专业调剂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根据考生类别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其他未完成计划的专业。

拟录取考生名单于4月9日—4月13日在我校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免试录取办法

考生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由我院免试录取。

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向我校提交《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校网站公示,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请于公示期内由本人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至我校招生处办理相关手续,我校将取消该生当年单独招生录取资格。因放弃录取产生空缺的招生名额,从候补名单中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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