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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2020-11-02来源:本站采编

一、总则

本章程根据《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的精神和规定制定,适用于我校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全称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性质、层次及类型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是四川省教育厅直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是国家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国家国防教育特色学校、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首批定向培养士官学校、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战略合作单位、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公司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是四川省高端技术技能型本科项目试点院校、四川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联盟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单位。

四、报考对象

已参加我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的退役军人、企业员工等考生。根据行业就业特点,以下专业对身体状况有专门要求:

序号

专业

身体要求

1

数控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色盲者慎报

2

无人机应用技术

色盲、色弱者慎报

五、报名

考生于2020年10月28日9:00至11月4日17:00前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报名,同时填报我校志愿和一个专业志愿,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退役军人考生须选择退役是否满1年及是否自主择业。

六、入学考试办法

(一)测试入学

1. 测试时间:2020年11月29日(考生须于11月17日至20日12:00前登录学校网站,查询测试相关要求)。

2. 测试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车城东七路699号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3. 测试形式: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精神面貌、工作经历与所报专业的关联度、基础知识、表达沟通、职业倾向及潜能等基本情况。总分350分。测试详情请见《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扩招专项招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方案》。

(二)免试入学。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退役军人、企业员工等考生,可申请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报名,并于2020年11月29日前向我校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免试录取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

七、成绩查询

2020年12月5日9:00至9日17:00,考生登录学校网站查询成绩和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八、录取规则

(一)根据各专业计划,按测试分数从高到低的方式划定专业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考生。同分考生根据测试主考官分数排序。未录满专业择优调剂录取考生,专业间依序进行调剂(物业管理、数控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二)若专业报考不平衡问题突出,学校按照实际参考情况在计划范围内进行专业计划的调整,报学校招生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三)若部分专业出现录取人数过少致难以组班的情况,为保障教学质量,学校可根据考生志愿服从调剂情况在同类专业中进行录取专业的适当调整。

(四)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2020年12月8日17:00前由本人将放弃录取申请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送达学校招生就业处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放弃录取申请。

九、新生入学

本次录取的新生,于2021年春季入学。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可向学校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就读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车城东七路699号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十、学习形式

原则上单独编班开展教学,实行育训结合、工学结合、集中讲授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教学模式。考虑退役军人、企业员工等学生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集中授课与实训课程时间。

此次扩招专项录取学生实行走读制,学校不提供住宿。

十一、收费标准

学费等收费按四川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专业学费见下表。

专业

学费(元/年)

物业管理

4440

数控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4920

十二、学籍管理

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扩招专项录取学生不得申请转学。确有转专业需求的,可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在此次扩招专项招生范围内申请转专业,不得突破。

十三、时间安排

(一)2020年10月28日前,招生宣传。

(二)2020年10月28日9:00至11月4日17:00,退役军人、企业员工等考生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报考我校。

(三)2020年11月5日至7日,相关机构进行考生资格审核。

(四)2020年11月8日至11日,考生在各县(市、区)招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五)2020年11月17日至20日12:00,考生在学校网站(http://www.cap.edu.cn)查询测试相关要求。

(六)2020年11月29日前,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向学校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七)2020年11月29日,考生到校参加测试。

(八)2020年12月5日9:00至9日17:00,学校在网站公示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考生在学校网站查询成绩。

(九)2020年12月10日,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具体寄发时间以学校网上通知为准)。

(十)2021年春季,学生入学。

十四、资助政策

(一)学生入学后按现行规定享受学生资助。对于采取弹性学制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次数,享受助学贷款贴息政策的时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年限,原则上与基本学制学生相同。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的退役军人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负担。

(二)符合免试条件的学生入校后可申请新生奖学金。

十五、就业服务

学校搭建就业工作平台,发布毕业生就业信息和企业用人信息,为企业提供更多用人选择,为学生提供更多就业岗位。

十六、其他事宜

(一)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本章程未尽事宜参考我校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三)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学校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车城东七路699号,邮编:610100

电话及传真:028-8845938888459389

监督电话:028-88459362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址:http://www.sceea.cn

学校网址:http://www.cap.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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