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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宜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2020-11-01来源:本站采编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教函[2020]478号)、《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川招考委[2020]55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退役军人等群体和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0年高职扩招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全称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招生代码:5162)

三、办学性质

公办

四、办学层次

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五、办学类型

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

六、报考对象

已参加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

七、入学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作物生产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酿酒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应用化工技术、材料工程技术、园林工程技术专业:

现场报到:2020年11月25日8:30-12:00

考试时间:2020年11月25日14:30-18:00

考试地点: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畜牧兽医专业:

现场报到:2020年11月25日8:30-12:00

考试时间:2020年11月25日14:30-18:00

考试地点:四川省宣汉职业中专学校

注:畜牧兽医专业为我院与四川省宣汉职业中专学校高职扩招联合办学,现场报到及考试地点、教学点均在宣汉职业中专学校,其他详尽事宜参考《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宣汉职业中专学校联合举办高职扩招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协议书》。

(二)考试形式

考试总分为350分。

考试形式: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

考试内容:请查看《宜宾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大纲》,另行发布。

八、成绩查询

考生于2020年11月27日9:00,在学院官网招生就业版块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号码查询。

九、录取规则

(一)我校按照考生测试成绩及高职扩招招生总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取名单;若录取线上总成绩同分,则参考考生实践操作得分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二)退役军人计划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招生计划不可相互调剂;

退役军人计划若专业报考不平衡,可调整分专业计划;

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若专业报考不平衡,可调整分专业计划;

(三)拟录取考生名单于2020年11月28-12月2日在学校网站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新生入学

(一)本次录取的新生,于2021年春季入学。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就读地址:

畜牧兽医专业就读地址:四川省宣汉职业中专学校。

其余专业就读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新村74号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可向学校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三)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学习形式与教学总课时

学习形式:弹性学制,最长不超过6年。

教学总课时要求:总学时不低于2500学时,同时严格保障集中教学实践不低于总学时40%。

十二、收费标准

序号

招生专业

学费

1

畜牧兽医

3700元/年

2

作物生产技术

3700元/年

3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4600元/年

4

新能源汽车技术

4100元/年

5

酿酒技术

3700元/年

6

机电一体化技术

4100元/年

7

电气自动化技术

4100元/年

8

应用化工技术

4100元/年

9

材料工程技术

4100元/年

10

园林工程技术

4100元/年

注: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的退役军人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十三、学籍管理

(一)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二)高职扩招学生原则上不得转专业。确有转专业需求的,只能在此次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专业中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转专业手续。

十四、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高职扩招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高职扩招学生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次数,享受助学贷款贴息政策的时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年限,原则上与基本学制学生相同。

(三)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五、学院招生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宜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学校地址:宜宾市翠屏区西郊新村74号

邮政编码:644003

咨询电话:0831-8275466、8274290、8274690

纪检监督电话:0831-8274328

学院网址:

http://www.ybzy.edu.cn; http://www.ybzy.cn

进一步了解相关院校: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宜职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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