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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关于2019年选拔优秀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施办法

2020-02-28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19〕129号)的精神(以下简称专升本),经与由四川省教育厅确定的我校2019年专升本对口接收学校四川轻化工大学、西华大学商定,特制定我校2019年选拔优秀应届毕业生专升本的实施办法。

一、专升本工作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专升本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确保本次专升本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设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蔡玉波、夏 平

副组长:黄 诚、曾文锋、周红

组 员:宋超、刘东渝、黄诚智、羊巧巧

专升本领导小组下设专升本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宋超。

专升本领导小组负责我校专升本工作政策的制定和工作过程的监控,保证过程透明,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专升本办公室负责我校2019年专升本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选拔对象和专业

(一)选拔对象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2019届毕业生,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选拔。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过任何处分。

2.学习成绩优秀,截止报名时已修课程全部合格,未因成绩原因受过学籍处理。

3.身心健康。

4.完清注册手续。

(二)选拔专业

凡与西华大学和四川轻化工大学已设置并招生的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的专科专业都属于跨校专升本的范围。我校各专科专业专升本所对应的本科院校和本科专业见附件。

参加专升本的学生只能按照附件中专科和本科专业的对应关系升入相应本科院校的对应专业。

三、报名

(一)学生必须在4月17日中午12:00前向所在院部提出报名,经总支书记或学院院长审核同意后,各学院于4月17日中午12:00点前以学院为单位向教务处报出本学院专升本报名学生名单。

(二)报名时请提供专科生在校期间,获得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奖励及“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 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在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CET-4合格证书、国家或省计算机二级证书等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

(三)报名考试费标准:按照升入本科学校标准80元/人执行。(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学生请将报名费存入学校统一发放的中国建设银行卡中,由银行统一代扣后转交本科学校)

四、选拔办法及程序

根据川教函〔2019〕129号文件精神,专升本选拔含考试选拔和免试录取两种方式,主要为考试选拔,专升本选拔具体方式按本科院校规定执行。

(一)免试推荐

对入伍并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实行免试录取。免试推荐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预录取名单,在学校张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上报四川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批学生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在秋季开学时升入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三年级学习。

(二)考试选拔

我校2019届申请专升本的专科毕业学生(免试推荐除外),必须参加本科学校组织的专升本考试。

1.西华大学

(1)“专升本”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2)考试大纲

各门课程的考试复习大纲公布在西华大学校本部教务处网站。

(3)专升本成绩计算

“专升本”综合成绩计算。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专升本综合成绩由专科阶段折算成绩、“专升本”考试折算成绩和专项加分成绩三部分加和构成。其中专科阶段折算成绩为专科阶段必修理论课成绩算术平均值乘以0.2(通过补考或重修的必修理论课程,均按60分纳入计算);“专升本”考试折算成绩为参加的“专升本”考试3门课程成绩的算术平均值乘以0.8;专项加分成绩见专项加分细则。

(4)专项加分细则

①因在校期间成绩突出,以就读院校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奖励,或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等特别优秀的应届专科毕业生给予奖励分4分。

②凡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专科生在校期间以就读院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第一完成人,获得发明专利、公开发表与专业相关的论文,按下表给予加分,该类学术成果专项加分最高计3分。

③凡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专科生在校期间,在学科竞赛项目中获奖者(集体项目最多计前三名,国家级分别按5、4、3计分;省一等分别按3、2、1.5计分;省二等分别按2、1.5、1计分);CET-6、CET-4成绩高于425分者(二者就高);非计算机专业全国计算机二级证书获得者;按下表给予奖励分,该类奖励专项加分最高计5分。

注:“学科竞赛”级别和范围以最新公布的“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评估排行榜竞赛项目名单”和“四川省教育厅公布的大学生竞赛项目名单”为准。

④专项加分总和最高计10分纳入“专升本”总成绩计算。

(5)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川普通高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431号)要求,按参考人数的50%比例拟录取。

(6)在录取学生名单中,若有第六学期课程首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专升本”录取资格。

2.四川轻化工大学

(1)四川轻化工大学专升本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2)奖励加分办法

①在校期间获得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奖励的应届专科毕业生给予奖励分4分;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特别优秀的奖励4分;以上两者同时获得者,不重复计算。

②凡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专科生在校期间,在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中获奖,或CET-4(英语、日语专业学生CET-6)合格、国家或省计算机二级证书获得者(非计算机专业),按下表分值给予奖励加分,同时获该类别多种奖励加分条件者,只按最高一类加分,不重复计算。

(3)专科阶段成绩的计算

专科阶段成绩的计算方法是:计算各门必修课程(实行学分制的)或考试课程(实行学年制的)的成绩之总和(采用等级计分的课程,按如下方法折算:①五级计分制,优-90分,良-80分、中-70分,及格-60分;②四级计分制,优-90分,良-75分,及格-60;③两级计分制,合格-75分),将成绩总和除以计算的课程门数,得到课程平均成绩。(计算的课程中,如果有通过补考或重修才合格的,无论分数高低,均按60分纳入计算)。

(4)“专升本”考试成绩计算

专升本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是:本次考试3门课程成绩之和除以3,得到专升本考试平均成绩。

(5)“专升本”成绩计算及成绩公布

第(3)条中原专科阶段的平均成绩乘以30%、第(4)条中“专升本”考试平均成绩乘以70%以及第(2)条奖励分三项之和为专升本总成绩(以此成绩为排名依据)。并由学生所在学校将总成绩以合适的形式通知到学生本人

五、录取

本科学校专升本录取,根据川教函〔2019〕129号文件精神,按本科院校具体规定执行。经四川省教育厅审批同意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在秋季开学后分别升入西华大学、四川轻化工大学相应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原所在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不再向其发放毕业学生报到证。“专升本”学生在录取学校新学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录取高校应予以核对确认。其它相关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按省教育厅川教函〔2019〕129号文件精神,对专科应届毕业生专升本新生的学分认定,原则上不得低于该专业学生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40%。根据西华教字[2012]75号文件精神,升入西华大学本科学习的学生,专科阶段所修全部课程学分认定为升本专业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45%左右。

请各学院接通知后,在学生中做好宣传工作,并按要求尽快组织好本学院的专升本报名工作。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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