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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2019 年“9+3”高职单招免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章程

2019-04-18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深 度贫困县人才振兴工程的意见》和《四川省 2019 年高职院校面向民 族地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校实际, 特制定我校 2019 年“9+3”高职单招免费定向培养计划(以下简称专 项计划)招生章程。

一、实施原则 专项计划招生采取“知识+技能”的考试办法,实行“单列计划、

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二、招生对象、专业计划及就业去向

(一)招生对象:符合四川省 2019 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 “9+3”学校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免费教育计划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计划及就业去向

编号

培养类别

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分县招生计划

(就业去向)

就业形式









1









文化产业人才(8名)









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









650403

面向乐山市

分县招生计划及就业去向(1名)


金口河区(1名)







取得专科学历的毕业生,由委托定向培养县级组织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推荐就业,不占事业编制。


面向甘孜州分县招生计划及就业去向(3名)

色达县(1名)

石渠县(1名)

稻城县(1名)


面向凉山州分县招生计划及就业去向(4名)

布拖县(1名)

美姑县(1名)

金阳县(1名)

木里县(1名)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四川省 2019 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应往届

“9+3”毕业生。所有考生均应参加 2019 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 生号。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每名考生只能选择我校“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专业的 1 个就

业去向(明确到县)填报志愿,并明确是否服从就业去向调剂。 2、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应于 4 月 17 日 8:00-4 月 19 日 17:00

前登陆学校招生网(zsw.svcci.cn)报名,并按要求填写考生基本信 息并选择就业去向。

3、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 4 月 26 日 8:30-16:00 到学校现场进行审 核并打印报名表、准考证、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同时缴纳报名 考试费,每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 130 元(一经缴纳,不予退费)。

(三)资格审查 1、考生的基本信息按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统一采集。考生报名结

束后,学校将考生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核准名单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前在学校网站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专项 计划考试。

2、现场审查考生报名资格时须提供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免冠一寸蓝底证件照 2 张(两个月之内);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150 分)+专业面试(150 分),总分 300 分。

(二)考试内容 1、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考试内容为德育、语文、数学三部分合卷考试,总分 150 分,其

中德育 60 分、语文 60 分、数学 30 分。参照《四川省高职院校面向 藏区、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文化知识综合笔试考试 大纲》命题。

2.专业面试 学校按照要求对考生进行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大纲

编号

学院

招生专业

专业面试要点


1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

考查考生表达能力、逻辑

思维能力、灵活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

(三)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日期

时间

科目

2019年4月27日

9:00-11:30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13:00-18:00

专业面试

(四)考试地点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协和街道锦江路四段 399 号)

五、录取

(一)录取规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考生由文化知识综合笔试成绩和专业面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 绩总分;

3、我校按照考生考试结果,按照招生计划及就业去向,从高分 到低分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如果考生总分相同,则按文化知识综合笔 试成绩、语文、数学、德育成绩先后顺序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知 识综合笔试和专业面试方具有录取资格。如分县计划未完成,在报考 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调剂,按照生源地域优先、同一地域从高分到低分、 征求考生意愿的原则进行。

(二)有关事项

1、拟录取考生名单于 5 月 1 日—7 日在学校网站公示,接受社 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 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2、“9+3”专项计划考试是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我校的录取 规则和录取分数和其他招生院校不具可比性。

六、工作进程安排

(一)报名时间

1、2019 年 4 月 17 日 8:00—4 月 19 日 17:00,考生在学校招生 网上(zsw.svcci.cn )报名。

2、4 月 22 日—4 月 25 日,学校将考生报名信息提交省教育考试 院审核。

3、4 月 25 日前,学校在网站上公布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基础 信息无误的考生名单。

(二)考试时间

1、4 月 26 日 8:30-16:00,公布名单内的考生到学校按照流程 办理相关手续并熟悉考场。

2、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4 月 27 日上午 9:00-11:30

专业面试 4 月 27 日下午 13:00-18:00

(三)成绩查询

1、4 月 29 日,考生在学校网站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2、凡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以于 4 月 29 日 14:00—17:00 期 间,拨打电话 028-61059158 申请复查成绩,逾期一律不予办理。

(四)录取时间

1、4 月 30 日前,招生录取小组根据录取原则提出拟录取名单, 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4 月 30 日,学校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拟录取名单。

3、5 月 1 日-5 月 7 日,学校网站首页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 示期 7 天)。

4、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 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 5 月 7 日 12:00 之前按照学校相关规定 办理放弃录取相关手续,逾期一律不予办理。

5、放弃录取名额在填报相同分县计划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 到低依次递补(如分县计划未完成,在报考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调剂, 按照生源地域优先、同一地域从高分到低分、征求考生意愿的原则进

行)。

6、5 月 8 日前,学校将公示无异议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 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 具体邮寄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通过为准)。

七、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一)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9+3”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 “9+3”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全过程由学校纪检部门参与、实施监督, 并主动接受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校“9+3”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坚持“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 施招生“阳光工程”。

(三)学校“9+3”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原则。

(四)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学 校职工,不得参与当年“9+3”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和录取工作。

(五)考生个人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 欺诈手段取得报考“9+3”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 “9+3”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 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六)凡在“9+3”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 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 将报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八、其他事宜

(一)往届“9+3”毕业生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缴纳相关报 名考试费用,应届毕业生由各“9+3”学校在“9+3”专项就业工作经 费中统一开支。

(二)“9+3”高职单招专项计划录取的学生的免费资助政策、 管理培养、协议签订和就业等按照《深度贫困县高职(专科)技术技 能人才免费定向培养计划实施方案》和《深度贫困县紧缺专业大学生 免费定向培养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已录取考生未签订培养 协议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三)通过“9+3”高职单招专项计划取得专科学历的毕业生,由

委托定向培养县组织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推荐到企业和基层一线 就业,不占事业编制。

(四)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 能被其它高校录取。学生在读期间不得调整专业、不得转学。

(五)新生注册和复查。经我校“9+3”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 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且未履行相关手 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学校单独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协和街道锦江路四段 399 号 邮政编码:610213

咨询电话及传真:028-85766716 85769690 85769752(传真)

纪检监督电话: 028-85767736 “9+3”单独招生咨询 QQ:2430001800

学校网址:www.svcc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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