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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雅安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及录取规则

2020-07-25来源:本站采编

雅安市2020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代码 学校 提前批(全市) 第一批(全市) 均衡一 均衡二 均衡三 第三批(本县)
分数线 分数线 分数线 分数线 分数线 分数线
66101 雅安中学 625 565 552
66102 田家炳中学 549 462
66103 雨城二中 526 478
66104 成实外高级中学(民办) 560
66105 雅安天立学校(民办) 400
66201 名山一中 592 543 542
66203 名山三中 487 453
66204 雅安北附实验学校(民办) 400
66301 荥经中学 579 479
66401 汉源一中 523 426
66402 汉源二中 569 441
66501 石棉中学 501 400
66601 天全中学 537 432
66701 芦山中学 457 400
66801 宝兴中学 447 400

录取管理体制和原则: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统一政策、统一管理”的体制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招考办和招生学校坚持公正选才,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

普通高中怎么录取:

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按市教育局下达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确定全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市招考办和招生学校按以下批次和规定进行录取,确保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完成。

1.民办普通高中提前批录取:三所民办学校面向全市招生,按三所学校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满额为止。若招生计划完不成,剩余计划转为学校的自主招生计划。

2.普通高中“第一批”录取:各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其学校录取线由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确定。

3.普通高中“第二批”(均衡定向)录取:享受均衡定向招生的考生的学籍条件,必须是在该校初中一年级入学并有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学生,或正常转学在该校连续就读两个学年及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1) 均衡定向一录取办法:

均衡定向一(全市六县二区)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划定,按均衡定向到各初中学校的计划根据考生的成绩和志愿在录取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不能完成计划的,可降20分录取;若仍不能完成计划的,则可在本县(区)区域内调剂录取,调剂后仍不能完成计划,由市招生领导小组统一调剂到全市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初中学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雅安中学均衡定向招生计划的50%(总计划的25%)面向六县一区(名山区、荥经县、汉源县、石棉县、天全县、芦山县、宝兴县)有均衡定向招生计划的初中学校招生;名山中学均衡定向招生计划的25%(总计划的12.5%)面向六县一区(雨城区、荥经县、汉源县、石棉县、天全县、芦山县、宝兴县)有均衡定向招生计划的初中学校招生。

(2) 均衡定向二录取办法:

雅安中学均衡定向招生计划的另50%(总计划的25%),面向雨城区有均衡定向招生计划的初中学校招生;名山中学均衡定向招生计划的另75%(总计划的37.5%)面向名山区有均衡定向招生计划的初中学校招生。均衡定向二招生录取分数控制分数线由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划定,按均衡到各初中学校的计划根据考生的成绩和志愿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不能完成计划的可降20分录取,仍不能完成计划的则在本县区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录满为止。

(3) 均衡定向三录取办法:

雨城二中、汉源一中、天全中学均衡定向招生面向招生学校所在县区有均衡定向招生计划的初中学校招生;均衡定向三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划定。按均衡到各初中学校的计划根据考生的成绩和志愿在录取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不能完成计划的,可降20分录取;若仍不能完成计划的,则在本县区从高分到低分调录取,录满为止。

4.普通高中“第三批”录取,各普通高中(除省级示范高中)面向学校所在县区招生,其学校录取线由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确定。

5.凡按考生志愿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退档。

艺体特长生录取办法:

1.艺体特长生是指在艺术(音乐、舞蹈、美术)体育方面有专业基础且具有一定专业发展潜能的学生。

2.各普通高中可在本校招生计划的5%以内,且在本校第一次录取时未按规定报到的缺额计划内招收艺体特长生。

3.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各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的80%以上,且未被各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

4.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必须按艺体专业相关要求进行测试,测试工作由各普通高中严格按相关规定自行组织实施,测试成绩由各普通高中报市、县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查后,再由市招考办办理录取手续。

关于录取通知书:

由市招考办统一组织录取的普通高中新生,录取通知书由市招考办统一印制,录取新生名册由市招考办统一打印,并加盖市招考办录取专用章后方能有效。

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填写后寄发给考生本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压。

录取时间及录取方式:

普通高中录取新生工作于7月20日在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领导下在市招考办集中进行。

“五年制”师范专科和非师范专科录取工作预计于8月中旬在省上进行。“三年制”中职学校统一招生(含职业中学、技工校)录取工作预计于8月下旬进行,具体录取时间、地点另文通知。

中职自主招生(含统一招生补录)录取工作时间待定,在省考试院录取场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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